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7月15日,省市场监管局以“上门式+实战式”模式在大兴安岭地区开展法制业务培训班。
此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研讨交流的教学方式进行,培训讲师由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副处长王明新同志、三级主任科员王欢同志担任。参加此次培训人员来自哈尔滨市、黑河市及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系统法制部门负责人、法制审核人员及执法办案人员共计50余人。
培训课上,王欢同志详细讲解了自2021年7月15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王明新同志作出必要补充,对案件办理、案卷制作过程中的易犯错误、常见问题、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讲解。针对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市场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行了座谈讨论,大家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学习氛围浓厚。
通过此次培训对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法学理论、执法程序及执法实务进行了专题学习,提升了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水平。从案件展评、典型事例中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本领。为进一步做好龙江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促进和优化市场竞争秩序,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地法制指导,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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