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市场监管所结合市场监管实际,转变监管理念,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方式探索建立了“1+N+5”(1是指1个智慧指挥中心,N是指基层市场监管所全部监管业务和机关相关业务,5是指5个方面的市场监管工作内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一是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将日常、重点、专项等监管领域全部纳入监管事项清单(共计19项94条),依照清单建立抽查指引,实现监管规范化、程序化;同时按实际情况制定抽查计划,全部按照清单进行检查,明确监管人员监管责任,做到尽职免责,降低追责问责风险。二是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将年度抽查计划在显著位置向监管对象全部公开,提前告知监管对象监管频次、监管方式,将检查结果全部归集在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全部公示。凡涉及行政处罚也全部录入信用监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为联合惩戒奠定基础。三是建立分级分类数据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经营(餐饮)风险分级管理暂行办法》《乌拉特中旗关于对药械经营企业2020年度信用分类管理做出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结合风险评价,差异性、动态化推动信用监管。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信用分类,将辖区内的重点监管对象按地域、行业分别建库,实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同时,按照行业门类对辖区内市场主体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将重点监管对象划分为Ⅳ、Ⅴ级进行分类重点监管。通过对商事主体设置信用评级指标模块,按照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信用风险A、B、C、D级4类,根据信用风险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科学合理制定检查任务,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信用风险等级挂钩。具体来说,就是对信用评级为A级的市场主体,相对减少监管频次或抽查比例;对信用评级为B级的市场主体,按照正常监管频次或抽查比例开展监管;对信用评级为C级的市场主体,要加大监管频次或抽查比例;而对信用评级为D级的市场主体,实现“全覆盖”重点监管。四是实现智慧化监管。数据融合贯通,多维度智能化展示检查对象。实行全程电子化、信息化监管,智慧指挥中心根据数据分析预警、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将监管任务与监管人员进行匹配。监管人员利用“互联网+市场监管”移动终端APP完成检查任务,检查结果实时上传,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实践证明,“1+N+5”监管模式在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能的同时有效缓解了监管对象与监管力量之间的突出矛盾,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更大程度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适应了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要求,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增添新动能。